【拍卖开始时间】:2022-05-11 10:00:00
【拍卖结束时间】:2022-07-10 10:00:00
【处置单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位置】: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桃花源山庄226幢204室
【辅拍机构】:
【拍卖状态】:已成交
标的物介绍 相关附件下载:
拍卖裁定书.doc不动产信息表.pdf苏州住房限购公告特别提示(最终稿).doc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桃花源山庄226幢204室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1)苏0505执4638号执行裁定书 |
房屋产权证 | 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8940号 | |
土地产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樊华英 | |
议价基准日 | 2022年1月29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否,承诺成交后十五天内清空搬离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
经营情况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抵押 | 无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建筑面积89.1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自行查证 | |
装修情况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总价 | 2230000元(议价) |
费用总价 | xxx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测绘费: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营业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桃花源山庄226幢204室(含固定装修)
(变卖)的公告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1日10时开始60天变卖期间内在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从变卖期间内第一次出价到之后的24小时为竞价程序(延时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桃花源山庄226幢204室(含固定装修)不动产。〔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电子版(竞买公告左下角)〕。
起拍价:179万元,保证金:35万元,加价幅度:8000元
注: 1、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2、未腾空,承诺成交后十五天内清空搬离。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二、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文件要求:
(1)在苏州市范围内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含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竞拍第1套住房的,应提供竞拍人本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2)在苏州市范围内拥有2套(含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住房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苏州市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6.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他人出价者,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买受方先行垫付,后期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已通知当事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待定)。
十、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商业街支行,账号:6228400406198714061)。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预约咨询电话: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812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秀路8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