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阳光湖一号中央华府10号商业楼101室

起拍价格:1085.4912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2022-08-24 10:00:00

【拍卖结束时间】:2022-08-25 10:00:00

【处置单位】:淮安市清江浦人民法院

【标的物位置】:淮安市清江浦区阳光湖一号中央华府10号商业楼101室

【辅拍机构】:

【拍卖状态】:流拍


 
标的物介绍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阳光湖一号中央华府10号商业楼101室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苏0812执2号
商品房预售证号淮房预售证2017349号
标的所有人淮安天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22年6月22日

房屋用途商业
租赁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淮安市大成建筑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458.37㎡
房屋楼层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格情况1696.08万元
备注1.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如何缴纳请咨询税务相关部门12366。
 2.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情况:竞买人请自行前往物业处咨询,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4日10时至2022年8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17/11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淮安市清江浦区阳光湖一号中央华府10号商业楼101室


起拍价:1085.4912,保证金:100,增价幅度:1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一同到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网拍工作人员将相关委托代理信息录入拍卖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院以网络拍卖系统自动生成的信息确定实际竞买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已委托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及疫情情况由信投益达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82258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信投资产处置”自助预约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限购问题以当地限购政策为准,竞买人请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评估自身是否有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风险。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如需贷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三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请自行咨询银行的贷款政策,因贷款额度、自身信用等问题导致无法贷款或延期付款的风险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1028018800007510800238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房屋过户交易等手续的办理,本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及时进行,竞买人要有充分的耐心等待,有较长的时间心理预期,配合法院的过户交易工作安排及通知。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该标的物如需融资贷款服务,详情可咨询江苏随兴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陈经理 13222712893;邮储银行淮安分行,联系方式:陈颖18932323126(标的物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由竞买人自行咨询各家银行,上述银行仅供参考。贷款未获得审批并非构成悔拍要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2-258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信投资产处置”。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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