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

起拍价格:126.37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2022-01-17 10:00:00

【拍卖结束时间】:2022-01-18 10:00:00

【处置单位】: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位置】: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

【辅拍机构】:

【拍卖状态】:流拍


 
标的物介绍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苏0991执1029号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产权证

大土国用(2014)第7101号

标的所有人

江苏万嘉置业有限公司

价格认定基准日

日期

2021年12月9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务用地

租赁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建筑面积为48.52平方米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毛坯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位于第1层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标的物询价

标的总价

1579625

 

 
竞买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万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5/10,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对江苏万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的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盐城市大丰区万佳城市广场柳路6号4幢127室;该房总层数4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127室建筑面积为48.52平方米,该房为框架结构,开发商毛坯房,用途为商业用房,暂无产权证;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2054年5月30日。上述资产协议总价为1579625元;该楼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现无法办理房产证,何时具备领取房产证的条件不确定,甚至有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现被本院查封,由本院负责交付。本院采取集中公告。若第一次拍卖成交,则取消第二次拍卖。

事项

第一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

拍卖

时间

2022年1月17日10时至1月18日10时

2022年2月10日10时至2月11日10时

 起拍价

1263700

947775

保证金

250000

180000

增价

幅度

10000

10000

看样

时间

2022年1月7日下午15:30-16:30

2022年1月27日下午15:30-16:30

看样

地点

被拍卖房产内

被拍卖房产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信投益达企业(苏州)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负责对拍卖标的物的咨询、组织看样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开拍前十天内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咨询、看样电话:蒋女士0515-80891272、15365661071、400182258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学区房及学区名额、户口迁移等问题,有意者请亲自向有关单位、部门查询,自行作出判断,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应承担的过户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后,买受人凭相应的发票到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支付,买受人应在接到过户裁定书十日内提供相应税费票据)。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八、认为对拍卖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租赁或其他权益者,对拍卖有异议的,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书。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不参加竞拍视为放弃相应权益

十、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636100136603068)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80891219 联系人:凌勇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22-1号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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