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556号3幢1217室不动产

起拍价格:51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2022-01-15 10:00:00

【拍卖结束时间】:2022-01-16 10:00:00

【处置单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位置】: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556号3幢1217室不动产

【辅拍机构】:

【拍卖状态】:流拍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556号3幢1217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苏0505执2258号执行裁定书

房屋产权证


土地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

徐亮亮

询价鉴定基准日

2021年11月4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业、金融、信息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是否已腾空

否,商铺正常经营

租赁情况

有租赁、有托管协议

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抵押

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人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29.93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详见评估报告或买受人自行查证。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询估总价

725605

费用总价

xxx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此项为税费及物管等其他费用的总和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关于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556号3幢1217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556号3幢1217室。房屋面积为29.9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具体详见调查情况表。〔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电子版(竞买公告左下角)〕。

特别提醒:

1、该不动产已被打通,四至不明,照片显示部分为标的大致方位,具体情况请自行查看。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3、本标的有租赁,租期至2024年11月30日,合同详见附件。

4、有托管协议,有意者可自行联系相关物业了解详情,协议详见附件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01月15日10时至2022年01月16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商业街支行,账号:6228400406197258565)。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五、有意者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或关注“信投资产处置”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本院以委托网拍协作方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另外该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咨询。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买受方先行垫付,后期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相关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

八、特别提醒,对于拍卖标的物为厂房、工业用地等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区域所涉及环保、产业准入条件等政策,请有意者在开拍前至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预约咨询电话: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

法院联系电话:0512-68758095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812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秀路8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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